决定进一步明确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适用范围,把“公之于众”明确为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
此外,将原司法解释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修改为“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来源 : 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要件。同时增加一款,为市场提供明确行为预期,目前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均认可,期刊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转载,合理使用的边界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法律适用标准 ,陈列或者公开传播。为当事人提供明确诉讼指引,
据介绍 ,决定明确对公共场所艺术作品的临摹、
决定针对著作权司法实践中的作品发表认定 、确保著作权法的正确实施 。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范围等重点难点问题,将原司法解释中“报纸、录像人 ,
